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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上沒什麼特別的,
不過,我同學,在這個禮拜一上了社會版的頭條。我到今天才知道!!
標題好像是:中部某私立大學研究生,涉嫌搶案!!∼∼
結果是我同學被誤會,根本不是他們幹的!!∼∼
卻一直被一位計程車司機一口咬定是他們幹的!!∼
可是大多數指認的人,都說不是他們。
而且,他們經過的路段,跟被搶的路段根本是不同的阿!!∼∼
我那可憐的同學,因為去買泡芙而被誤認為搶匪!!∼∼
真是不值得!!∼∼∼好可憐喔!!∼∼
據說,還被警察圍捕勒!!∼∼真誇張。
新聞是中視拍的,再賣給其他家電視台。
他們打算告中視,因為,警察局長有說,不能拍,結果他們還是拍出來!!
他們現在正在蒐證!!∼∼要證明不是他們,
其實警察也認為不是他們幹的!!∼∼
現在就是要等檢察官的判定,(其實我也不太清楚)
我的同學絕對是清白的啦!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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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rah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